欧盟 REACH 法规和 SVHC

我们支持欧盟 REACH 法规的要求

欧盟 REACH 法规 1907/2006/EC 规定了如何安全使用市场上的化学品,以及这些化学品对环境和下游用户的潜在影响。作为一家电气和电子设备制造商,我们支持这种做法,并承诺履行我们在有关化学品方面的责任,以及在投入市场的产品中安全使用化学品。

我们竭尽全力满足适用于我们产品的所有法规要求,并且认真关注可能会对我们及产品有影响的新法规和即将出台的法规。此外,我们已采取措施及时实施这些产品要求。

电气和电子设备中高度关注物质 (SVHC)

我们已制定流程,以确定我们的电气或电子产品中是否含有高度关注的物质 (SVHC),并且我们正积极与供应商就此事进行合作,这符合我们对客户的承诺。根据欧盟 REACH 法规 EC1907/2006,我们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注册了我们的电气或电子产品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其中包括 SVHC 列表(“候选者列表”)。 

 

伊顿产品中包含的 SVHC

如您所知,我们一直在努力识别我们的电气和电子产品所含的 SVHC,同时供应商为验证查询提供了更多相关和完整的信息。

我们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可能含有以下 SVHC,每重量物质超过 0.1%。 

  • 4,4’-异亚丙基二酚(双酚 A;BPA)- CAS:80-05-7,聚碳酸酯和/或环氧树脂材料。
  • 邻苯二甲酸二酯 (DEHP) – CAS:117-81-7,电缆和其他形式的绝缘电线。
  • – CAS:7440-43-9,电接触材料。
  •  氢氧化镉 (Cd(OH)2 – CAS:21041-95-2,Ni/Cd 电池。
  • 三氧化二硼 (B2O3) – CAS:1303-86-2 和/或单电解质氧化铅 (PbO) - CAS:1317-36-8,电阻器和/或电容器。
  • 乙二醇二甲醚 (EGDME) – CAS:110-71-4 和/或 1,3-丙烷磺酸内酯 – CAS:1120-71-4,锂离子电池。
  • – CAS: 7439-92-1,用于铅酸电池、铅焊料、作为合金化元素用于钢和铝加工、镀锌钢组件和铜合金。